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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印发《宜宾市2025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5-07213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 文 号: | 宜林竹发〔2025〕3号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和竹业局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三江新区、“两海”示范区,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宜宾市2025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2025年3月4日
宜宾市2025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全市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森林防灭火知识,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能力和水平,牢牢守住“两个确保”底线。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4月。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决策部署。
(三)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会议、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宜宾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宜宾市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宜宾市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省、市、县森林防火命令。
(六)森林火灾的特点、危害、预防和扑救,以及安全避险、扑火技能等森林火灾知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
(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火等知识。
四、宣传方式
(一)开设森林防火专栏。组织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制作并播放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森林高火险期,每日刊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知识。
(二)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深入林区、村庄、学校、社区、家庭,到景区、村组、企业、寺庙、施工单位及作业现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处,开展森林防灭火集中普法和知识宣讲,大力推动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村入户、进山入林、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群众。
(四)发送手机短信。防火期内,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手机运营公司适时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灭火公益短信;森林高火险时段,每日不少于1条。
(五)开展集中宣传。结合“3·30”警示日、乡镇“赶场日”等时段,集中开展系列森林防灭火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六)倡导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清明节前,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在宗教场所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春耕生产期间,广泛开展农事用火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用好传统宣传手段。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刷新岩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院坝会、出动宣传车、开展“村村响”广播,制作发放宣传挂历、年画等方式,广泛普及森林火灾重大危害、安全用火、火源管控、隐患消除、安全扑救、安全避险等知识,让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八)发挥新媒体、新手段作用。运用短视频、微动漫、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手段,精心制作宣传作品,切实让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二)确保宣传效果。各地要“逢会必讲、到组必讲、入户必讲”,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守宣传纪律。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及处置森林火灾的报道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相关信息报道。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地宣传月活动总结请于5月3日前报市林业竹业局。联系人:黄潇,联系电话:1838313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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