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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赴兴文县督导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兴文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5-04-07

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率领督导组深入兴文县古宋镇玉屏山,实地开展林长巡林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督导。兴文县政府党组、兴文县林业竹业中心、古宋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督导组采取“四步工作法”进行实地检查:一查责任落实,通过查阅台账和现场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三级林长和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情况。二看保障设施,实地查看防火物资储备库中灭火器材维护状况,检查防火卡口智能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三查专业能力,对2名生态护林员进行现场提问,随机抽查其对岗位职责和防火器材操作知识的掌握程度。四听工作汇报,听取了兴文县林业竹业中心关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

李华强调,一是推动林长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制定详细的履职清单,明确责任和任务,通过动态督导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二要压实属地责任,严守卡点,加大巡防频次和力度,综合运用好线上监督和线下巡护的方式,切实树牢森林防护责任意识。三是严格火源管控,要强化“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对林区居住群众的宣传教育。四是提升应急能力,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检修补充扑火装备物资,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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